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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补充说明

发布时间:2023-04-01 浏览次数:10

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诉。学院应及时调查、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。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,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纪委办公室提出申诉。

 

院督查小组电话:0552-3173109

校纪委办公室电话:0552-3171171

校研招办电话:0552-3169051